电子皮带秤检定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新安装,使用中和修理后的各种重力式累计计量配料电子皮带称(以下简称皮带称)的检定。 一 技术要求 1 皮带秤称重系统 1. 1标记 在秤的明显处应有下列标记:名称、规格型号、出厂编号和日期、制造厂名称、标准度等级、流量范围、累计指示器分度值、零指示分度值、留下粘贴检定合格标记的位置。 1.2 称重传感器 称重传感器应符合JJG391—85《负荷传感器试行检定规程》的要求。综合允许误差不大于所配皮带秤最大允许误差的20%。 1.3 测速传感器 测速传感器应符合其厂家的技术要求。测轮与皮带之间应保持滚动接触,无滑动,无脱离,测轮保持清洁无粘结物。 2 技术性能 2.1 准确度等级 皮带秤的准确度等级分为四等,代表性符号为I、II、III、IV。 2.2 最大允许误差 皮带秤在正确进行零点调整后,其计量最大允许误差应不大于下列相应值: 准确度等级 最大允许误差(%)
检定时 使用时抽查
I ±0.125 ±0.25
II ±0.25 ±0.5
III ±0.5 ±1.0
IV ±1.0 ±2.0
别检测皮带秤的检验指示器是数字指示器时,最大允许误差应再加一个分度值。 二 检定条件、项目和检定方法 3 检定条件 检定时应避开雨雪和大风天气,仪表和其他设备同时启动运转30min,方可对皮带秤开始检定。 4 零点检定 4.1 零点累计示值 皮带秤运转整数圈、读出零点指示器的累计示值,应符合2.2的要求。 4.2 零点稳定性 在3min左右,皮带运行整数圈的条件下,记录零点指示器的示值,依此重复共作五次,在五次记录值中,最大值与最小值应符合国家要求。 5实物检测 实物检测是现场实际运行状态下,用日常输送计量的物料,对称重装置进行的一种综合测试。这是目前检测皮带秤最准确的方法。 5.1检测方法 5.1.1在线实物检测 物料通过料斗秤计量进入下料斗下料,通过皮带秤进行动态计量或用物料先进行动态计量再导入料斗秤。把料斗秤称量的示值作为标准值与皮带秤的累计示值进行比较。 5.1.2离线实物检测 用汽车衡、轨道衡等手段,把通过皮带秤的物料从输送线取出进行静态称重。或从料库取出物料进行静态称重后,再通过皮带秤,把标准物料与皮带秤的累计值进行比较。 5.1.3 检测整数圈 实物检测按整数圈进行,物料若不够,皮带可以放空,以减少皮带质量不均匀性对检测结果的影响。 5.2 检测程序 在约40%和80%最大流量的量程点上,按检定用的标准物料量,不小于最小累计负荷来确定的标准物料量,连续的通过皮带秤,记取仪表在物料通过后的累计示值,计算出相对示值误差,使检测结果应复合2.2表中的要求。 如果被检测的皮带秤在使用中只要一个恒定的流量,那么也可以只在一个量程点上进行检测,检测次数至少为3次。 三 、检定结果处理和检定周期 6 检定结果处理 经过检定合格的皮带秤,加盖检定合格印,并发给检定证书;检定不合格的秤,只发给检定通知书。 7 检定周期 皮带秤的检定周期为半年。 |